護照、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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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馬上到就近之警察單位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
- 聯絡就近之我國駐外單位,送交遺失報告書,申請再補發(護照號碼、發照地點、發照時間、照片兩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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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支票(T/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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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支票是比現金更為安全的貨幣,必須要有持票人的親筆簽名才能生效,所以當你買到旅行支票時,先在右上方欄位簽名,表示這張支票歸你所有,其他人不得使用。要使用時才簽左下方之簽名,才不至於求償時有問題。因此當旅行支票遺失時,應快掛失止付,另外申請補發。
掛失止付找旅行支票發行公司
通常您購買旅行支票的銀行僅做代售服務,如果您所買的旅行支票遺失或被竊, 必須找旅行支票發行公司處理。若您買的是VISA,則必須找花旗銀行,若您買的是Master
Card,則必須找通濟隆公司(Thomas Cook)。通常購買合約背書會有全球掛失止付電話及詳細說明,您可以依照指示進行求償事宜。
- 先打電話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請問求償方法。
- 持護照、購買支票收據副本、旅行支票紀錄卡、剩餘支票的號碼,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或代辦處辦理掛失止付。
注意
旅行支票要用時才在Countersign here in the presence of person
cashing欄位簽 名,並記下票號,此外購買合約和旅行支票分開保存,以便旅行支票遺失時可以迅速申請補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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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用卡(C/C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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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一旦遺失,補發所需的工作天可能會影響您接下來的整個行程,因此建議還是要攜帶基本夠用的現金和旅行支票,以免壞了遊興或計劃。出發前先詢問發卡銀行的掛失電話,並與其他之重要電話一起紀錄下來,一旦發現信用卡遺失,應立刻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,時間拖得越長,被盜刷的機率越高。
- 打電話回台灣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。
- 不急用時,則回國再申請補發;急用時,請發卡銀行補發(需告知郵寄地址)。
- 約一星期可收到發卡銀行寄的信用卡。
- 因每家銀行作業程序不一,故發卡時間不只一星期,有可能會更久。
注意
- 由於申請補發信用卡的手續時間較長,對短天數的旅行者而言,還是先辦掛失,回國再辦補發新卡。
- 刷卡時,不要讓信用卡離開視線,以免被盜刷。
- 確定刷卡金額與消費金額相同。
- 保留帳單回國後核對。
- 不要借卡消費。
- 出國前檢查信用卡的有效期限。
- 注意刷卡金額,以免刷爆引起糾紛。
- 將信用卡卡號紀錄下來,可以加速掛失作業的進行。
使用VISA、MasterCard或JCB之信用卡,如外幣消費時,匯率之換算是以結匯日當日(特店向當地往來銀行請款當天)我國外匯市場收盤中價匯率結算為新台幣,該國際組織將加收1%的國際清算手續費,本行不另外收取任何費用。
Visa全球客戶支援服務(Global Customer Assistances Service)
專線電話號碼:1-410-581-9994,全年無休 |
| 機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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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馬上到就近之警察單位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
- 至原航空公司辦理再購機票、請求退款之手續(機票號碼、班機預定日期、 班機號碼)
- 至原定妥機位之航空公司辦理再購機票替代,以便回國後請求退款之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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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隨身行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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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馬上到就近之警察單位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
- 若有緊急請領理賠之需要,聯絡保險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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